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均需要做安全评价吗?这里涉及一个量的问题,有关规定如下: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如危险化学品的设计年使用量达到或者超过企业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许可的Zui低年使用量的20%,或者设计Zui大储存量达到或者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判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的20%,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至少每3年对相关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区应急管理局备查。其他企业应当每年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或者第三方安全检查,并根据评估或者检查的结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如:乙炔在“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查询得出Zui低年使用量为40吨/年,如果企业年设计使用量达到40*20%=8吨/年,那么这个企业就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且每三年需要做一次安全评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