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问题: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限制类,但是不能提供产业主管部门立项文件。项目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但是不能提供经产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产能替代方案。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
经咨询国家发改委信箱,如果生产项目中涉及限制类生产装置,整个项目亦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2.应入园区未入园区
存在的问题:
1.环评文件未落实清楚必须入园区的项目类型。
2.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未纳入国家产业规划。
3.入园项目有关三类用地与二类用地的问题。
政策依据: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要求,“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3.入园项目缺少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支撑文件
存在的问题:项目选址位于园区,但是环评文件未说明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审批情况,或者园区总体规划与规划环评不对应,或者项目选址不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要求。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要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是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重要依据”。
4.“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
存在的问题:环评文件中项目选址不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政策依据:各个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准入清单。
5.与区域主体功能不符、与生态保护功能的符合性论证不足
存在的问题:环评文件认为项目实施与区域主体功能不符、与生态保护功能不协调,但是环评文件总体结论认为项目建设可行,逻辑前后矛盾。
6.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削减来源问题
存在的问题:“高耗能,高排放”及“涉重项目”项目环评文件报送审查审批时,未同步提供经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或者提供了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但是有效性不足(例如:提出的区域削减措施均为“十三五”时期已实施完成政策性污染物减排工程,仍然作为“十四五”新建高排放建设项目配套区域削减措施,对于改善“十四五”时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并不能发挥有效作用)。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换”或“等量置换”的原则,应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地huanbaobumen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建设单位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责任主体,应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时明确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包括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削减来源、削减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
7.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问题情形
例如:评价因子有遗漏,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错误,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全等。
8.新建尾矿库项目未纳入选矿整体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者未提供新建尾矿库立项指标证明材料,或者尾矿库选址不满足相关政策规定
例如: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
9.“未批先建”项目问题
项目为“未批先建”,但是环评文件未调查说明相关xingzhengchufa手续履行情况。
10.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不符合重点行业准入条件
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存在Ⅰ类、Ⅱ类或具有饮用水功能的Ⅲ类地表水体,并且项目区与地表水体之间不存在山体等阻隔地形,也不建设人工地下水阻隔设施,无法满足自治区环境准入管理规定。
11.其它类别问题
1、法律并未禁止拆分项目,但拆分项目后期环境管理问题突出。比如污水处理厂仅有主体工程、无下游中水库和绿化工程、尾水去向;比如矿山,有头无尾、有尾无头、无头无尾,是否分类执行。
2、前期环评总量较小(恶意降低评价等级,减少环评工作量;恶意核算过小,便于寻找总量替代等)导致无法验收,需要办理重大变动的问题。
12.环评文件修改时限问题
项目环评文件修改超时严重(超过10个工作日)、多次延期挂起。
13.敏感词、关键字等表述错误
环评文件中地名、人名等关键信息出现漏字、多字、错别字等情况。
业务合作,发展共赢
本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多年来,一直在guojiaji平台进行专业培训及技术指导。面向全国,业务范围如下:
一,技术报告初审。
竣工验收报告、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包括评估和验收)、环境保护税等技术报告的规范性审核,主要从编制依据和内容的规范性方面进行纠偏;
二,技术报告编制。
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包括评估和验收)、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税核算等技术报告,不出席评审会;
三,环境合规性排查。
排污单位的环境合规性排查,找问题、列原因、成方案,以避免排污单位违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