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企业用户ICP代理备案重要规则
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等证件备案。
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单位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阿里云中国站备案帮助文档中的单位网站命名要求。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个人用户ICP代理备案重要规则
证件住所需为本省,如非本省,需上传本省“居住证”。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个人用户及企业公司用户ICP备案所需资料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授权委托书电子版(非必选):若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变更备案规则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单位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没有关联,无法获取变更证明且无法直接变更备案,则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单位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有关联,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变更证明有两类,企业需申请工商变更证明,详情请参见阿里云中国站备案帮助文档中的变更证明;政府事业单位等会有上级部门开具的函文件。
单位名称和证件号码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开具的单位名称和证件号码的变更证明。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居住证电子版(非必选):非本省证件需上传“居住证”。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接入备案规则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