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正在注册中,使用算不算侵权?
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比较长,有的甚至需要1年左右。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多时候都要用到商标,尤其是做推广时不使用商标往往还会给人以不够规范和专#业的印象,令推广的成效大打折扣。
那么,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该怎么做呢?
要明确一点: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注册,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
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
这种情况,有时是跟商标使用人的国别有关,比如不同于我国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美国实行“在先使用”原则,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法律的保护。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先有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不注册商标只要处于使用状态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当我们看到一些正在使用中的美国商标标注了“TM”标识时,这样的商标是受到美国商标法保护的。
在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TM”是英文Trademark 的缩写。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原因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
在《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面都会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其实就是提醒企业《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
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还没有开始审查。也就是说,哪怕注册跟知名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也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和“注”字符号,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记,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第1,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第二,做了检索,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
第三,做了检索,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申请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zui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但企业也可能遭遇风险。
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zui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不但要赔偿他人损失,企业前期的许多投入也付诸东流。
建议广大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
一是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zui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二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