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注销,麻烦少不了
如果不经营的公司不注销,放着自生自灭。也不年检不报税,就会进入“黑名单”,放任不管后果很严重:
01
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职务;
02
企业名称3年内不得使用;
03
法定代表人、股东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不能贷款买房、领取养老保险等;
04
如果有欠税的情形并查实,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出境,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
这五项税务问题,
注销前必须处理好!
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平时在大家眼里没有存在感!但企业注销时,它就会让你“品尝”忽视它的后果,通常会被税局翻个底朝天,因为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购销、租赁、注资、营业账簿等都涉及到。
注销前,仔细检查一遍印花税,该补的赶紧补!
未归还的公司借款
老板、股东或是企业员工,从公司借款,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从企业借款,实质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销前一定要好好检查一下其他应收款!!!
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一般情况下,有存货无实物的原因有两种:
#Q1 存货已经销售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
该行为涉嫌偷税,有此情况的企业要当心了,需马上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查到就后果严重了!
#Q2 存货已经损毁
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账面有存货,也有实物
该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式:
#Q1 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进项的处理分下列两种情况:
#Q2 低价销售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还,开票给关联方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予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这样就产生了销项税,给关联公司开具了进项发票,就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了关联公司。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价格公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