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手续如何办理?
1,所需手续。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遗失的由车主写明情况,签字确认);收集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辆收集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辆收集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售、拆解车辆。将车辆交售南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由南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对车辆拆解报废,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办理注销业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市区四个车驾管业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粘贴车架号码拓印膜)、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车辆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注销手续。
如何判定车辆是否报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注意!!!我们这所说的“强制报废”是根据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会被如何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被吊销,并且2年内不得重新报考驾驶证,同时驾驶的报废车辆还会被收缴、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