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水土保持重点在土,核心在于保土,业务范围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水土保持状况是反映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重要指标。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和有效保障,也是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程验收以及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资料依据。
国家对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也进行了强制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或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若违反该规定,依法进行惩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中也规定,“未批先建”“做出不实承诺”“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设计”,应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1.方案区别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区分标准主要为征占地面积、挖填土石方总量,详细规定如下:
征占地面积在0.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0.1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地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征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照生产建设项目立项权限报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方案准备材料
以下是水土保持方案需准备的常规材料,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项目要求准备的材料会有所区别。
①立项批文(备案证、核准证、建议书/可研批复)。
②土地文件(土地确认书、规划设计条件、土地证,选址意见书)。
③总平面布置图(CAD、带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标高、原始地形);项目横断面、纵断面图(适用于线型工程)。
④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⑤弃土协议。
3.方案审批流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报告书的审批流程,有所区别,具体如下图: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二条: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后五年内,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4.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相关建设单位应向水行政部门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方案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缴纳费用,若建设单位不明确,第三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和咨询单位应及时提醒。
目前,河南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主要参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其中明确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计征。(取土、挖砂)也就是说,如果是需编制水土保持报告表的项目,即征占地面积在0.5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范围内,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约为0.7万-7.5万,如果是需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的项目,即征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一次性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5万元以上。
二、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中明确,“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列入“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1.开展条件及成果
水土保持监测条件:方案已批复。
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1)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2)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
(4)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指经过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土石方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等方面对现场实际与方案设计值进行对比,分析是否满足设计变更、法规等要求;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质量管理进行评价;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质量评定、对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水土保持效果及六项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不能投产使用,如有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惩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总共也规定,“未验先投”,应列入“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1.验收依据
目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要有两个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二是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特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2.验收条件
(1)方案已批、监测已做
(2)补偿费已缴纳,并且有缴纳回执单
(3)现场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已达标:
3.需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①提供必要的资料:立项文件(备案证、可研批复)、主体设计文件(可研报告、总平图)、弃土协议等。
②配合现场踏勘。
③参加方案/验收评审会。
④提供审批所需要的盖章文件(行政申请、授权委托、营业执照等)。
⑤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水土保持服务报价及合同需注意事项
目前,市场上的99%的水土保持工作都是由第三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和咨询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作依附于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和咨询单位在与建设单位合作时,报价及合同需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