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营销主体的多元化
景区营销不仅自己推销自己,还包含他人对自己的推销。比如,旅游经销商在其宣传册中利用景点鼓励人们外出度假;政府对国内主要景点做的宣传营销,以鼓励外国人前往游览;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将景区作为旅游目的地营销的主要内容。
景区营销要突出其独特性和地方性,使之成为区域旅游的代表景区,借势于相关主体扩大影响,使营销工作卓有成效。
a.旅行社 它是景区分销渠道地理多元化的zui佳工具,旅行社作为景区的主要客源输入点,是景区发展的生命线。
景区与旅行社的关系也很微妙,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两者在利益方面的冲突也日益加剧。
旅行社仍是多数景区的首&选渠道,也是关系zui稳固的一个渠道。景区应该与旅行社加强沟通和多方面的合作,以“双赢”为理念提升这一渠道的价值。
景区也应从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拓展其他渠道的建设,避免这种单一渠道给景区经营带来的风险。
b.其他旅游媒介 除旅行社外的其他旅游媒介通常包括住宿和交通运输、就餐和娱乐等。
他们可以通过提供推销队伍,使景区能以较小的成本开支接近许多散客;有时可以为景区提供财务援助,如提早订货、按时付款等;由于其拥有所有权而承担了景区的若干风险;他们可以向景区和旅游者传递各种活动、新产品、价格变化等方面的情报;可以帮助景区改进其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