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之后我国注册公司实行认缴,也就是说注册公司填写注册资本并不用一次性缴纳齐,只要按照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就可以了。
认缴不是不缴了,有的创业者可能会认为高的注册资本比较有面子,可以更好的体现公司的实力,可以得到客户的信任,填写了超出自身能力的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到了就可能会面临注册资本缴不了或缴不齐的情况,这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1、《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并且根据《公司法》第199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如果被工商局抽查到的话,企业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以后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带来很严重的印象。
4、现在企业的很多信息在网上都是可以查询的,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5、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于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
6、如果公司发生破产清算,则出资期限提前到期,股东将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注册资金认缴期限到期后实在不能缴齐,有以下方法可以选择:
1、如果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可以直接注销或者转让。
2、可以通过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这个方法应该是zui省钱省事的,它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才行。
3、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由其他股东代缴或者转让股份。
4、去工商局办理减资变更。
“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所承担的实缴义务,zui终还是应当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只是删除了实收资本在时间上的强制规定,使其有所缓解。但并未解除股东本身的义务和责任。
南阳企常青小编提醒大家,还是按时缴纳注册资本比较好,根据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确定注册资本,切莫为了面子问题填写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