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这种专利的技术水平比发明专利要低一些,只要求与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往往是指那些小改小革项目,一般也称“小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备一定形状构造的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及没有一定形状的物品发明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指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两者的结合。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只适用于一类产品,若有人将其用于另一类产品上,不视为侵犯外观设计利权。例如,地毯图案的设计,专利权只适用于地毯类的外观设计。如果有人将相同图案用于衣料上,不视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需要指用于何类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象中所述的产品,既可以是整体或整机,例如,电视柜、手提箱、保温瓶、收音机、手电筒等;也可以是某种整体或整机的可以拆装的,具有独立存在功能的零部件,例如,鞋跟、保温瓶塞、笔卡、拉链、按钮等。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两者的区别是,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涉及产品的结构构成,而外观设计专利只涉及产品的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