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点位的布置
1.1 雨水基础设施监测点位布置
监测点位一般布置在进水口、溢流口以及多孔排水管出口处。
1.1.1 生物滞留设施监测点位布置
生物滞留监测点位可根据设施效果评估或研究层面不同目的选取,主要是进水口、溢流口以及多孔排水管出口等。进水方式有分散进水和集中进水两种方式。
1.1.2 湿塘及湿地监测点位布置
湿塘一般由前置塘和主塘构成,前置塘为预处理设施,一般选择监测主塘的水质情况。通过主塘的水质情况反馈来管理控制湿塘生态系统,合理控制进水排水频率,防止黑臭水体及劣质水体的形成,可人工采样或设置成小型岸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方式。湿地和湿塘结构相似,监测点位布置与湿塘类似。湿地主要监测前置塘和出水池的水质情况,一方面防止黑臭水体或劣质水体的形成,另一方面监测沼泽区的净水效果。
1.2 项目监测点位布置
对建筑小区、道路、停车场、公园等项目的监测应在项目接入市政管渠的接入井或项目接入受纳水体的排放口布设监测点。接入井或排放口较多时,可根据汇水范围内下垫面构成和径流污染源类型,选择代表性监测点进行监测。
1.3 片区监测点位布置
片区监测点位选择应结合监测目的及排水系统特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管网关键节点。片区监测范围应为片区内的排水分区或子排水分区。外排径流总量以及外排污染负荷总量监测应选所在排水分区下游市政排水管渠交汇节点或排放口。有上游径流雨水汇入的子排水分区应监测上游入流点。片区合流制溢流监测宜在所有合流制溢流排放口或污水截流井、合流污水溢流泵站等长期保留的设施处布设监测点。
排水管道内环境恶劣、结构复杂,不利于人工采样,可结合使用自动监测设备。采样深度在水面以下50~150mm,或者是旱天水流深度的120%~200%。由于管道内的水深一直变化,采样装置宜设置成可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明渠采样点可设在堰槽前方水流均匀混合处,并尽量设在堰(槽)取水口头部的流路中央,采水口朝向与水流的方向一致,以减少采水部前端的堵塞。
1.4 受纳水体监测点位布置
一般选择水体的上游和下游断面,在支流汇入口、主要排放口以及排水分区边界等重要节点的上游和下游,可优先选择常规水文站及水质监测断面。在降雨期间,单个取样位置会受到水平和垂直变化的影响。同一监测断面可在距离汇入口、排放口不同距离处设置监测垂线,取垂线不同深度样品混合后测定,以评估污染源对水体不同断面及同一断面不同点位的污染情况。《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对水体水质监测提出要求,每200~600 m间距设置监测点,每个水体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