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改增全面推行以来,之前关于营业税的种种税收优惠都以“平移”的方式保持了延续。
比如随军家属、就业失业登记人员、退役士兵、转业干部、高校毕业生等进行创业,都可以到国税局申请备案,继续享受减免优惠。
再比如员工制的家政服务类公司、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等,只要符合规定,还是继续免税。
至于创业者zui关系的“小微”企业,维持了以前的扶持力度↓
适用条件
需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意: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包含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不能享受下述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解读
从上述规定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要足额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应做好不同业务的核算工作。
也就是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栗子一
XX公司为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第三季度销售货物收入为8.5万元,提供建筑劳务收入9万元。
那么,根据23号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销售建筑劳务不超过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该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不需缴纳增值税。
栗子二
XX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4月销售货物收入为2万元,提供营业税劳务营业额为2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政策。
若5-6月发生销售货物收入5万元,销售服务收入5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若5-6月份发生销售货物收入8万元,则不能享受免增值税的政策。
解释说明
营改增后按照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度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份申报第二季度(4-6月)税款,其中5、6月份适用营改增后的政策,其中的销售额可以根据前文政策,应税销售额可以分别计算,但由于是2个月,销售额标准是6万元。即两个月的话,6万元以内可以免税,6万元以上则需要纳税。
南阳企常青小编提醒您,虽说能免则免、利人利已,但就算是免税政策也离不开记账和按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