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先照后证”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经营了,还要看需不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许可证件。如果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有营业执照,也是非法经营。
其实,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就有关于未取得许可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工作人员也会口头提醒。
在创业者拿到营业执照的还会拿到一份“商事主体审批告知书”,上面会非常清楚的标明:您所申请的某一经营范围需要经过某一部门的审批。取得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此通告中提及的“我局已将上述信息传送给相关部门”,就是说注册登记部门把企业的“出生证明”di一时间告知许可审批部门,这样一来,可谓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无缝对接。
人家对接的:是监管!
后置审批的项目涵盖农林牧副渔、乃至金融、科技、文化娱乐、中介服务等,林林总总上百类。对于创业者来说,只需看好工商局给您的提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即可。
政府对于商事制度“先照后证”的改革,无非是先“宽进”,再“严管”。一方面,三十五证合一、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这都极大的刺激了创业;另一方面,当一批批公司井喷式的拔地而起,政府也绝不放松监管力度。
监管,对于创业者来说,无疑是双刃剑,良币驱逐劣币的时代未必不是好事一件,像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给了创业者选择靠谱合作者的查验平台;再如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让那些恶性竞争的卖家直接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