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有这样的经历,去变更营业执照,或者去银行办理业务时,突然被告知办不成业务,因为企业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具体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奇了怪了,明明我是在登记的地方正常营业的啊,怎么就异常了?
本文就详细解读一下“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从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到底是怎么回事。
列入的原因
主要有两种情况,
会导致企业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从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种情况:工商所人员直接上门核查,发现企业不在登记地址经营;
第二种情况:工商部门给企业发了信,是先后发了两次信(专用信函),企业都没有人签收。这种情况下,企业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自己当然就不知道了。
企业实际现状
而企业方面,往往也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企业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
第二种情况:企业不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经营。
第二种情况显然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而D一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拒绝接收了工商部门的专用信函,那么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此,特别提醒:现在诈骗案件频发,对于不用收费的信件,尽量还是仔细辨别,不要一味拒收。工商局的专用信函,一般都有特殊标识,且完全免费。要特别给公司门卫或者前台人员交代清楚,切勿因小失大。
还需要注意,及时更新在工商部门的预留电话和地址。
如果公司住所实际上做了变更,那么就及时到工商部门做变更,当然也要及时更新在工商部门的预留电话。
否则,工商部门在给企业发信(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发的)核查地址时,还是发了企业以前的地址(也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写了以前的甚至是已经停机的电话,企业怎么可能收到信件呢?
解决办法
一旦企业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从而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那么企业有三种选择(注意,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经营异常名录都需要移出的,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一种选择: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如果企业已经不在原登记地址经营,且有了新的经营场所,那么先变更住所,申请移出;
如果企业已经不在原登记地址经营,没有新的经营场所,公司不打算经营了,那么直接申请注销即可,不用申请移出。企业注销,则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目前河南省是这样,其他省市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如果企业还在原来的登记地址经营,那么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按照程序移出即可。
第二种选择:不管不问,保持现状。
企业进了经营异常名录,会影响招投标、贷款、授予荣誉称号、工商变更业务等。如果企业不涉及这些内容,那么似乎就不需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毕竟,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不是吊销,是不限制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也就是说,在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然可以正常经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者,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就是说,如果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且没有申请移出,那么就会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而一旦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商部门看情况移出!
第三种选择: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