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是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发酵而成的含有多种营养成分的饮料酒,是公认的对人体有益的健康酒精饮品。
葡萄酒和果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葡萄酒和果酒的生产许可证(SC)审查发证检验和出厂检验
葡萄酒和果酒生产许可(SC)审查发证和出厂检验
发证检验: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完成前会现场取样,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按申证产品的执行标准检验,这个过程叫发证检验,通常也叫法检。现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在申请前自行或委托外部实验室检验,审核过程中出示合格的检验报告即可,不再现场取样检测。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每个单元每年需要做2次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需要委托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可自愿自主选择检测机构。
葡萄酒和果酒的生产许可证(SC)审查发证检验和出厂检验的检测项目
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1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原酒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2所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栏中注明“*”标记的,企业应该进行自检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检验,每年不得少于2次。
微生物项目为带“*”标记的项目,生产企业无须对每批产品都进行检验,但企业必须具备检验微生物的能力,能够对产品中的微生物包括酵母菌进行有效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