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资料检查核实:包括原有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隐蔽工程记录、工程改造记录等。
2、现场材料检测:混凝土构件碳化深度检测、包括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腐蚀以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框架柱垂直度检测等。
3、结构现状检查:包括墙体裂缝检查、地基基础开挖检查、墙面龟裂剥落检查等。
4、结构变形检测:包括厂房整体倾斜检测和不均匀沉降检测等情况。
5、结构模型验算:根据现场检测情况及各项检测试验数据,建立计算机计算模型,验算各结构承载力是否符合要求。
6、撰写检测报告、提供检测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综合现场检查的情况及计算分析的结果,判定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修缮加固处理意见。
老旧工业厂房的安全隐患问题普遍存在,再加上实际使用过程中日常维护、结构改造、环境侵蚀、偶发事故等不重视,未能及时排除隐患。如果日常使用过程中定期开展老旧工业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可针对存有隐患问题的厂房结构进行改造加固,根据检测结果分辨厂房的安全性,保证厂房的使用安全。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突出对全镇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特别是“两违”和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建筑,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全民动员,全体参与;
2.全覆盖,穿透式;
3.动真格,求实效。
三、摸排整治对象
1.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2.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等;
3.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等;
4.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
5.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四、摸排整治重点
1.“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
一、总体要求
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对全镇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摸排整治对象
1、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2、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等;
3、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等;
4、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
5、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摸排整治重点
1、“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
(1)组建工作tuandui;(2)制定工作方案;(3)逐级明确责任(包括村居、小区、物业、企业、业主);(4)全面动员部署;(5)广泛发动宣传。
2、排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
(1)逐一摸底排查;(2)逐一梳理问题;(3)逐一建档造册;(4)逐一纳入管理平台。
3、整改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
(1)形成问题清单;(2)形成处置意见;(3)形成责任清单;(4)逐一执法到位;(5)逐一整治到位。
4、验收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1)组建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队伍;(2)逐一组织验收;(3)上报验收结果;(4)区级对验收质量组织抽查。
五、责任分工
1、各村。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负有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的具体责任。
2、业主和物业。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
3、镇直各部门。承担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全过程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按照《全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榕晋政办[2019]66号)及补充通知(榕晋政办[2019]96号)精神,并结合行业主管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1)别墅:由区城管局七中队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开展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住宅:由镇城建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自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厂房:由镇园区办、企业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业区内各企业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公共建筑:
由镇协税护税办会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商业场所,各类宾馆(非星级)、酒店、餐馆、招待所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旅游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文化旅游场所、星级宾馆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路长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交通运输场站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综治办会同宦溪派出所、鼓岭派出所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娱乐场所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教育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各种培训机构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卫健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医疗卫生场所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冯明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韦华担任第一副组长,镇综治副书记陆地担任常务副组长,镇三套班子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执规工作组、执法工作组、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效能督导组、宣传教育组、资金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依托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2、强化技术指导。由镇城建办牵头负责,会同镇直各有关部门,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技术专家、法律顾问等,成立专门的技术fuwu保障小组,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做好信息收集、建档立册、运用管理工作。
3、严格效能督查。组建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和效能督导组,分赴各村开展一线巡察、一线考查和督促督导工作;巡察结果、考查结果和督导结果将与干部使用相挂钩。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效能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
4、落实资金保障。由镇财政所负责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检测鉴定,扣除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剩余经费由区、镇按5:5分担。上述检测鉴定费用由镇财政先行支付。
5、设立jubao电话。由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jubao电话,接受群众jubao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jubao人300-500元奖励。奖励费用扣除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费用由区、镇5:5分担。上述jubao奖励费用由镇财政先行支付。
6、广泛宣传发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