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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电子申请用户的注册信息如何变更?
登录密码、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及信息提示方式等内容的变更,可登录专利电子申请网修改,或提交纸件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信息变更请求书。
用户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等内容的变更,必须提交纸件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信息变更请求书。
2.用户数字证书如何备份?证书注销后如何重新申请?
用户数字证书的备份可利用IE浏览器中证书的导入、导出功能实现。证书注销后重新申请时,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申请受理处提交纸件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事务意见陈述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3.电子申请网站的登录密码如何修改和重置?
用户登录电子申请网站后,可随时修改重置密码。重置时,通过电子申请网站首页的【找回密码】功能进行重置。
4.如何获取电子申请的纸件通知书?
2010年7月21日起,专利局自动发出受理阶段的盖有专利申请受理章的纸件通知书,其它通知书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站,进入【业务办理】栏目,选择【纸件通知书申请】,指定通知书,在线提交请求。其中,发文日以电子发文日为准。
5.怎样重复下载电子通知书?
登录电子申请网站,进入【业务办理】栏目,选择【通知书重复下载申请】,指定通知书,提交请求。正常情况下电子通知书只能下载一次。
6.用户数字证书重新签发后需要如何操作?
用户应当下载新证书,并将新证书及时导出做好备份。并登陆电子申请网站,在【证书权限管理】栏目中选择【批量修改证书权限】,将所有申请的操作权限转移到新证书上。
7.电子申请网站上【通知书验签】栏目的作用是什么?
通知书验签的作用是对电子通知书压缩包进行验签,验证是否是专利局发出的电子通知书。
8.如何知道证书已经下载成功?
打开IE浏览器,在【工具】栏中点击【Internet选项】,在弹出的窗体里面选择【内容】,选择【证书】,查看是否含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签发的证书,证书默认存放在【个人】证书目录下。
9.由于电脑重装系统,或其他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不慎丢失,如何重新获取数字证书?
登陆专利电子申请网站,点击【相关信息】栏目下载《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事务意见陈述书》,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将纸件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邮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相关人员会为用户办理证书重新签发手续。请用户在下载证书后及时进行备份,避免由于数字证书丢失而影响系统使用。
10.电子申请网站用户信息中的“提示方式”有什么作用?应当如何设置?
为了方便电子申请用户了解电子发文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开通电子发文的手机短信提示服务,用户可以随时在电子申请网站用户信息的“提示方式”中增加或取消“短信提示”的选项。用户定制“短信提示”服务后,指定手机在电子发文当日收到相应的短信息,提示用户接收并查看通知书。
11.数字证书如何供多台电脑共同使用?
网上下载的数字证书文件可以通过IE浏览器导出后再导入到其他电脑上使用。用户可以访问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在【相关信息】栏目中下载《电子申请用户操作流程》查看具体操作步骤。
12.电子申请网站中【数字证书更新】的功能如何使用?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无法正常使用。届时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更新】功能完成数字证书的更新。
13. 如何设置用户数字证书密码?
用户在下载证书的时候,会弹出安装数字证书的提示框,默认的安全级别为中级,此时点击【设置安全级别】,选择“高”,点击【下一步】,输入密码,点击【确定】,即可设置数字证书的密码。
14.用户下载数字证书的时候没有设置密码,如何重新设置密码?
用户需要先从IE浏览器中导出数字证书,再将证书重新导入到IE浏览器中。导入时在根据页面上的提示,勾选“启用强私钥保护”和“标志此密钥是可导出的”选项,点击【设置安全级别】,选择“高”,点击【下一步】,输入密码,点击【确定】,即可重新设置数字证书的密码。
- 业务规定-
1.在电子申请请求书中,什么是申请人的用户代码?是否为必填项目?
用户代码是指申请人的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代码。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电子申请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应当是有效的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并应当在请求书中填写作为提交电子申请的申请人用户代码,其他不作为电子申请提交人的申请人,是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不填写用户代码。已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不填写申请人的用户代码。
2.电子申请系统可以接收哪些文件?
发明、实用新型、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可以接收XML、WORD和PDF3种格式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目前只能接收XML格式文件。
3.电子申请缴费方式有哪些?
电子申请缴费方式与纸件申请缴费方式相同。
4.对于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分案申请的,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原案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
对于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的分案申请,申请人一般不需要提交原案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或者原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副本等。审查员认为需要的,将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
5.以电子申请方式请求费用减缓的,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申请人在提出电子申请时,请求费用减缓并按规定需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未提交电子扫描件的,视为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以电子申请的方式请求费用减缓且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的,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模板并勾选相关声明后,无需提交相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扫描件。
6.提交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电子申请,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包含相关内容的光盘或软盘?
对于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电子申请,申请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符合规定格式的序列表,不需要提交包含相关内容的光盘或软盘。
7.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的说明书,是否需要标注段落编号?
对于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专利局相关人员将PDF或MS-WORD格式文件转换成TIF格式的图形文件后,和纸件文件一样由知识产权文献出版社通过OCR技术进行代码化加工,将TIF格式文件转换成XML格式代码文件。以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说明书,不需要在说明书中添加任何形式的段落编号。
8.在一个电子申请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能否包含MS-WORD或者PDF格式的文件?
对于同一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以导入MS-WORD或者PDF格式文件的方式制作申请文件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文件格式进行编辑和提交,即同一个案卷中不能包含MS-WORD或者PDF格式的申请文件。
9.由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编辑器制作XML格式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对图片格式等方面有哪些要求?
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编辑器制作XML格式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使用的图片格式应当是JPG格式或TIF格式;外观图片或照片大小应当不超过150mmx220mm;图片或照片分辨率应当在72dpi~300dpi范围内。
10.电子申请的证明类文件是否需要提交证明文件的纸件原件,目前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0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专利电子申请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办理电子申请各种手续时,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或者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应当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可以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审查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原件。上述规定于2010年8 月16 日已正式实行。
11.如何升级客户端系统?
可通过专用软件更新程序升级,在系统开始菜单中选择【程序】-【sipo】-【update】,在线升级客户端系统;或在电子申请网站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离线升级包进行升级。
12.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如何下载?为什么点击下载后没有反应?
在电子申请网站首页的【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客户端安装程序,如果点击下载没有反应,可能是被IE浏览器自动屏蔽了,应当解除屏蔽后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