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
诊所备案制申办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需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诊所。
诊所备案制申请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诊所备案制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出具《诊所备案凭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到窗口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