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要交哪些税费?
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
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5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统一按销售额的3%来征收,不分行业,目前可享受疫情期间优惠税率为1%(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为一般纳税人,分行业税率可为6、9、13%不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高减征50%新的优惠政策。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