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元素可以注册为商标?
商标的功能在于识别并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可以构成商标的元素实际上是无限的,《TRIPS协定》第15条规定:“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同另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任何标志或者标志的任何组合,都可以组成商标”,应该说这个定义是极其开放的。实践中,各国可以接受注册的商标类型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从平面商标到立体商标,从视觉商标到听觉、嗅觉、乃至触觉商标,从静态商标到动态商标,商标的形态一直处于不断地革新之中。目前,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元素,以及前述元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在我国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