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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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注销服务专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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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超过公示期,公示系统不再接受异议。税务、人社等部门获取简易注销信息后,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核实相关涉税、社保费用等情况。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申请人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简易注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人只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的股东/发起人/投资者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各类市场主体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的,提交《登记申请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无需公告。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破产程序的裁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公告。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注销?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并已办理税务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向登记机关直接申请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于办理清税证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出现公章或营业执照遗失等情况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执照遗失公告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企业涉及公章遗失的,经全体投资者签字盖章或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签字盖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加盖企业公章。
公司注销后如出现未处理债务问题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