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的认定方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色彩、雕塑,绘画是美术类作品中的十分典型的例子。而在实践操作中,要具体认定一件物品是否为美术作品时,一般会采用比较原则的方式。
作品是需要在主观上投入创造性的劳动投入;要带有一种视觉上的愉悦感。依据这个标准,纯&天然现成的物,就不被认为是美术作品。
例如,蜜蜂筑巢,无论巢穴多么精致美观,这都不能被认为是一种美术作品,因为蜜蜂筑巢,完全是出自生物的本能,而没有创造的过程,还有一些其他的规定对美术作品的认定有影响。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作品还被要求要能以某种有形的方式复制下来。
对于美术作品却出现了例外,比如绘画或者书法的临摹,如果被临摹的是一种客观景物,这个临草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作过程。这个过程创造出来的事物,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作品。对美术作品给予版权保护,是我们国家所独有的。构成一种美术作品门槛可以很低,但如果要让美术作品进入市场门槛却很高,对于法律而言,其更注重的是对智力成果的保护,作品本身的艺术水准高低并不是法律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