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发票该怎么开?
01.劳务派遣
47号文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属于人力资源服务税目,适用税率是6%,按照47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选择差额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等,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公司有两种开票方式:
普票+专票:向用工单位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费用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的管理费开具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差额征税”方式开票,此时税率显示为星号,在备注栏中备注向用工单位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费用。
02.人力资源外包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指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
在这种模式下,员工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他们的工资社保,只是不是让公司内部的HR申报个税并发放工资,而是委托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办理,这在一些工资保密严格的公司比较常见。
47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开票方式跟劳务派遣下一致,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按照3%的增收率计税。
03.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专&业的服务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劳务外包业务中,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场所、设备、水电气等条件,由劳务公司自行组织本公司员工来到该场所,自行组织安排生产经营,自行管理,只需按照与用人单位的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交差即可。
劳务外包应按照其业务实质,具体分析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全额计征增值税。比如制造企业的生产线外包,适用加工修理修配13%税率;建筑业分包,适用建筑业9%的税率;保洁服务/餐饮服务外包,适用生活服务业6%税率;运输劳务外包,适用运输服务9%税率。
一下,人力资源外包模式下,员工是属于用人单位,这是与其他两种模式zui大的区别,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如下表:
劳务派遣:可以差额计税;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劳务公司只提供人,不对人进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本公司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人进行劳动。
劳务外包:全额计税;劳务外包不需要劳务派遣资质,只是根据不同的外包业务的要求,可能需相关行业的资质,比如建筑行业,肯定要有建筑相关资质;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活”;劳务公司不仅提供人,并且自行安排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只要按规定把活干好,用人单位不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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