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公司办理税务注销后还可以恢复税务登记吗
方城县一家公司办理税务注销后,公司负责人经过思量之后,又决定不注销公司,而是选择工商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后开展其他业务。由于a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变更为外资投资者,涉及到了公司主管工商部门的变更。现在a公司欲办理恢复税务登记,那么a公司应该如何办理呢?其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正常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方城县电子税务局的“公众服务”-“新办企业套餐”来办理税务登记。
a公司的办税人员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办理恢复税务登记是否也可通过此方式办理,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会出现“您单位已完成税务登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提示,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恢复税务登记目前只能通过办税大厅窗口提交材料完成办理。
办理前,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必须先办理税务实名;所需材料为: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材料相对简单,但却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需要特别提醒大家关注:
1)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前,公司的主管工商部门发生变化,会涉及到工商档案的传输,则恢复税务登记需要工商档案传输完成后方可办理,否则会提示无工商信息;
2)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前,公司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则办理恢复税务登记需提供的是变更前公司营业执照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恢复税务登记后,税务登记信息是注销前的,在此期间公司的变更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变更税务登记办理;
3)恢复税务登记过程中,会涉及的税(费)种认定的办理。办事人员须认真确认各税(费)种认定期间,保证注销期间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否则会引起税费逾期申报等问题。
4)恢复税务登记后,无需再重新设置电子税务局的登陆账号、密码等,原注销前的账号均恢复有效,如需变更,则需要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