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3.地址的使用证明
4.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仅&限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
二、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有哪些?
(1)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