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南阳企常青小编经常说的联合惩戒,就是2016年4月,44部门联合签署了一份叫做《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文件,明确了55项惩戒措施。
各部门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
也就是说,您只要有一处失信,那就寸步难行了!
重点!不是只有法定代表人受限,财务负责人,财务代理人员也有可能成为背锅侠!
会被限制和“牵连”的包括: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
根据规定: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②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③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那么问题来了!想远离“黑名单”,不受联合惩戒,各位老板请自查:
1.平日里记账报税了吗?别说你做小本生意,个体户也要记账报税!
2.开餐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了吗?在南阳,外卖不仅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必须备注“网络经营”。
3.税务局每次通知你申报逾期了,你也不当一回事;
4.工商局从1月开始就提醒你要年报,一直提醒到6月,你都觉得无所谓;
5.申报倒是申报了,就是通通随意都填“0”,您是等着税务局觉得您纳税异常,等着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吗?
6.不经营的公司不注销,社保也不缴,一拖再拖,把创业当儿戏。
各位老板,zui高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他们可不是喊喊口号而已,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真的晚了!
更不要觉得一切离自己好远,您就问问自己过年回家还想不想坐飞机或是高铁!还想不想贷款买房、想不想领养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