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都清楚,按照《劳务派遣行政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情况报告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诚信评价和监督检查的要求,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定期报告。
对截止每年3月31日仍不依法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单位,将监督检查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是否准予该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一、南阳劳务派遣公司年报流程
一步:填写《南阳市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
第二步:对应报告事项进行文字说明;
第三步:对报告事项所涉材料编写目录,依序编写页码,整理成册;
第四步:将整理好的报告材料于当年3月31日前送至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二、南阳劳务派遣公司年报流程
1、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需附被派遣劳动者职工名册);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需附上年末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书面记录复印件);
4、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需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书);
5、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6、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7、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需附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南阳劳务派遣公司年报注意事项
上年度未开展劳动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只需填写报送《南阳市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不再报送上述第1-7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