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中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一般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称为法人。
既然是独资公司的股东,涉及到股东的概念,就是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先zui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zui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zui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5、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