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重大危险源调查和评估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专家组对重大危险源单体和区域火灾风险评估论证,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帮助认清重大危险源危害现状,为政府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和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出谋划策、提供依据,也提高公安消防部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建设、服务“平安”消防安全环境创建。
二、评估论证工作时间
从4月10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专家评估论证时间为4月11日至14日。
三、评估论证内容和方法
(一)4月11日重大危险源评估专家对消防大队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单体进行抽检,抽检量不小于重大危险源单体总量10%,验证其单体评估的准确性。
(二)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抽查评估小组。其中,城市消防供水调查评估小组由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方宗兵、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建筑设计院副院长组成;民用和工业建筑调查评估小组由市规划处陈小华副主任、建筑设计院蒋柏荣院长、市消防大队助工组成;化学危险品调查评估小组由市安监局化工科克俭科长、燃气办高工、消防大队助工组成。3个小组对本市消防供水状况,高层、地下建筑和商场、市场、工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评估。重大危险源评估论证工作由市消防大队负责协调,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市危险源单体和区域风险评估论证工作。
(三)4月15日由市消防大队会同专家小组提出重大危险源区域火灾风险评估论证报告,报送市政府和支队司令部。
四、工作分工和要求
(一)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做好专家评估论证前的重大危险源单体复核比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二)市消防大队要认真统计全市以来的火灾及化学灾害事故发生的数量、类别、危害程度及概率,为评估论证提供依据。
(三)市消防大队要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数据录入、重大危险单体评估和区域风险评估的工作情况,准备相关资料,积极主动地向专家评估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