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企业对品牌保护越来越重视,商标注册申请也成为企业品牌发展及保护的第&一步。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到3017.3万件,剩余的商标资源越来越稀缺。面对在先注册商标保有量的不断提升,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驳回复审案件量不断加大,但驳回复审的胜诉率却一直不高。那么,怎么才能使驳回复审能够获得初步审定?商标注册申请因在先注册商标的存在被驳回后,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去补救?
一、排除在先商标注册权利
通过对在先注册商标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无效宣告等途径撤销在先注册商标,为商标注册申请排除障碍。
二、与在先商标权利人达成商标共存
商标权为民事权益,属于私权,在不违背《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先商标权利人可以出具共存声明或达成共存协议,同意申请商标注册。实践中,在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相同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所有人达成的共存协议会给予充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