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快通过商标注册?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注册前,先通过咨询或搜索了解准备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及时换掉相似度较高的商标,能够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2.遵循“申请在先原则”
我国对于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在相似度较高的几个商标全部申请注册时,zui先申请的商标注册人会获得该商标使用权。
3.把组合商标分开进行注册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中,单纯的使用其中一种要素作为商标申请称之为单一商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称为组合商标,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等。组合商标综合了各种要素之间的不同特点,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势,加之组合商标大大节省了分开注册的费用,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广泛认可与使用。
组合商标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素造成了相同或近似,那么整个商标都将被驳回,zui终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将会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果要申请注册的组合商标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则可在分开注册的也将整个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注册。
4.商标类别要准确
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是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我国采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及服务分为45个大类别和若干小项,注册人需要尽可能谨慎、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不仅商标无法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在商标注册时也有很大可能而造成商标相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5.申请复审要及时
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盲期、商标审查的主观性等等,企业或个人难免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的情况,但这并不代表商标的注册“无药可救”了。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注册人因合理把握时间,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以提高注册成功可能性。
6.注意进行“在先使用”
商标未通过注册申请或正在注册中,注册人仍然可以使用该商标,zui好能够留下使用痕迹。因为这也能作为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发生异议申请时,可以向商标局进行反馈,提高注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