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驳回/部分驳回?
商标驳回/部分驳回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的结果之一,即: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做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
商标申请被驳回后是否退还申请费?
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商标注册申请时缴纳的商标申请费不予退款。
目前除少数涉及驳回退款的商标申请代理业务外,一般商标申请代理业务都不予退款官费及代理费。
商标驳回/部分驳回是否可以申诉?
如果您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部分驳回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复审。
商标申请被驳回或部分驳回的后果
申请商标被驳回后,如果不在期限内提出复审,则商标申请无效,您使用申请商标时需要注意法律风险。
申请商标被部分驳回后,如果不在期限内提出复审,则商标局会删除驳回的部分,并对通过的部分进行初步审定公告。
注意:如果对部分驳回的商标不进行复审,无需提交分割申请,商标局会自行对商标进行分割处理。
驳回复审提出的时间
实务操作:现阶段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掌握的时限是:代理机构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30日内均可以提出。法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复审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部分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