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申请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3 申办报告
4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5 学校章程
6 拟任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7 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8 场地证明
9 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南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申请条件:
举办者申请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条件,并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主要包括省属在郑单位、中央直属驻豫单位,利用非国一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培训的省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400人,开设专业不少于3个;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来源。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办学的固定资产应达到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南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流程:
1.收件
时限: 即时办理审批人: 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收件通知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受理
办理结果: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初步审核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核
时限: 2个工作日审批人: 审批办主任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4.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首席代表
办理结果: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审批通过;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通过
5.送达
办理结果:窗口领取、代理人领取、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实施科室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给申请人颁发、送达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